新北市政府公告,自公告日起特定區域之漂流木,當地居民得自由徒手撿拾清理 新北府農林字第1142336178號公告,自公告日起特定區域之漂流木,當地居民得自由徒手撿拾清理。 旨揭公告係開放國有林區域外新北市林口、八里、淡水、三芝、石門、金山、萬里、瑞芳及貢寮等區域海岸線漂流木,供設籍於新北市居民徒手檢拾,期間自公告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下次該市轄區內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止。但該期間倘有其他豪特報發布,且自由撿拾清理有安全疑慮者,新北市政府得予緊急中止。 下載專區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下載次數 附件下載 新北市政府114年11月21日新北府農林字第1142336178號公告雜湊值驗證 530 KB 3 最後更新日期:2026-03-13 下一則3/14(六)雙灣自行車道古庄里段啟用儀式,封閉部分路段 回列表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