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須知 水域遊憩活動安全宣導 水域遊憩活動安全管理 94.05.31北觀管字第0942000068號: 麟山鼻岬角、富貴角岬角、獅頭山岬角、野柳岬角等四處禁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94.10.11北觀管字第0942000154號: 金山中角(沙珠灣):限制僅供衝浪活動。 白沙灣:游泳限制於救生服務之戲水區內,衝浪、獨木舟、 風浪板限制於戲水區外活動。 94.10.19北觀管字第0942000161號: 萬里東澳漁港與龜吼漁港間海域限制僅供獨木舟、潛水及游泳活動。 95.04.28北觀管字第095200045號: 淺水灣限制為游泳及獨木舟等遊憩活動。遊泳活動限制於後厝漁港南廁防坡堤、淺水灣停車場左前方防坡堤、環礁及沙灘圍成之自然戲水區內為之。獨木舟活動限制於游泳活動範圍區域外為之。 104.07.31北觀管字第1040200452號︰ 基隆市大武崙澳底沙灘海域限制僅得從事非動力水域遊憩活動。 105.10.27北觀管字第1050300600號︰ 修正「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北海岸戲水安全須知 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特別提醒民眾,到北海岸沿線的水域戲水應選擇安全的水域,並且注意安全以免發生溺水的不幸事件。 北海岸沿線水域開放時間為5月至10月,建議遊客若想戲水,可選擇在開放時間有救生員駐點水域,包括淺水灣、白沙灣、中角沙珠灣、救國團金山青年活動中心的海水浴場、翡翠灣海水浴場等。 北觀處表示,每年五至六月份各高中、大專學校期末考結束後,學生們常呼朋引伴到海濱戲水,為了省錢而選擇在無人看管的水域戲水,以致發生集體溺水的不幸事件,成為夏季的憾事。另外,七月上旬各級聯考結束後,以及暑假即將結束的八月下旬至九月上旬,也是溺水事件發生的高峰期。 尤其北海岸海流與地形狀況相當複雜多變,民眾若不諳水性就很容易溺水;除此,北海岸沿線的一些野溪,包括八連溪、老梅溪、磺溪、員潭溪等溪流,也容易發生溺水與失足跌傷事件,遊客都應特別注意安全。所以,為遊客本身安全,到北海岸從事水域活動應選擇有救生員駐站水域,以免發生危險,以策安全。 獨木舟活動應注意事項 一、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管理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獨木舟活動,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帶客從事獨木舟活動或提供場地、器材供遊客從事獨木舟活動,且具營利性質者,應於實際經營前,將下列文件函送本處;文件內容有變更者,亦同: 與水域遊憩活動相關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所辦理保險之投保證明文件影本。 合格開放性水域救生員名冊及證照影本。 三、帶客從事獨木舟活動或提供場地、器材供遊客從事獨木舟活動,每組應配置一名合格開放性水域救生員,救生員應攜帶救生浮標。 四、帶客從事獨木舟活動或提供場地、器材供遊客從事獨木舟活動者,應遵守下列事項: 知悉緊急危難事件時,除應先採取適當之安全救援措施外,並同時向本處、消防、海巡單位通報。 知悉緊急危難事件時,除應先採取適當之安全救援措施外,並同時向本處、消防、海巡單位通報。 於遊客從事獨木舟活動前確實檢查裝備及確認遊客已穿妥救生衣,並詳加說明、示範暨活動安全教育宣導。 活動途中不得棄置遊客不顧或任由遊客脫隊單獨活動。 五、帶客從事獨木舟活動或提供場地、器材供遊客從事獨木舟活動者,應要求遊客遵守下列事項: 從事獨木舟活動不得單人單艘進行,活動時至少一人應備置救援及通報機制之無線通訊器材暨救生浮標。活動前須充分了解器具功能,並確實穿戴救生衣及口哨。 飲用含酒精成分飲料後,不得從事獨木舟活動。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羊癲症等疾病者,應先衡酌自身健康狀況及體能是否適宜從事獨木舟活動。 從事獨木舟活動時,不得脫下救生衣、安全頭盔或解開其扣環與連接帶。 六、帶客從事獨木舟活動違反第三點規定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具營利性質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潛水活動應注意事項 一、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管理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潛水活動,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帶客從事潛水活動或提供場地、器材供遊客從事潛水活動,且具營利性質者,應於實際經營前,將下列文件函送本處;文件內容有變更者,亦同: 與水域遊憩活動相關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所辦理保險之投保證明文件影本。 僱用帶客從事水肺潛水活動之合格潛水教練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僱用帶客從事浮潛活動教練具備之講習、訓練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三、帶客從事潛水活動或提供場地、器材供遊客從事潛水活動者,應遵守下列事項: 知悉緊急危難事件時,除應先採取適當之安全救援措施外,並同時向本處、消防、海巡單位通報。 就其提供之場地、器材,確保場地安全及潛水裝備保養良好、無損壞。 於遊客從事潛水活動前確實檢查遊客已配置妥當各項潛水裝備,並詳加說明、示範暨活動安全教育宣導。 活動途中不得棄置遊客不顧或任由遊客脫隊單獨活動。 四、帶客從事潛水活動或提供場地、器材供遊客從事潛水活動者,應要求遊客遵守下列事項: 不得單人從事潛水活動。 飲用含酒精成分飲料後,不得從事潛水活動。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羊癲症等疾病者,應先衡酌自身健康狀況及體能是否適宜從事潛水活動。 檢查各項裝備之有效性,並熟練其操作方式。 從事水肺潛水活動,應依所擬潛水計畫之時程進行,潛水深度不逾越受訓的等級和經驗範圍。 入水前應先觀察瞭解浪況、水溫、潮汐流向、流速、地形、地物,或請當地有經驗潛水員解說下水地點狀況。 水上摩拖車活動應注意事項 一、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管理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水上摩托車活動,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帶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或提供場地、器材供遊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且具營利性質者,應於實際經營前,將下列文件函送本處;文件內容有變更者,亦同: 與水域遊憩活動相關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所辦理保險之投保證明文件影本。 合格開放性水域救生員名冊及證照影本。 三、帶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或提供場地、器材供遊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者應提供至少一艘水上摩托車作為緊急救援設備,不得移作出租遊客使用,並懸掛紅色旗幟標示,每艘救援用水上摩托車應同時配置一名合格開放性水域救生員。 四、帶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或提供場地、器材供遊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者,應遵守下列事項: 知悉緊急危難事件時,除應先採取適當之安全救援措施外,並同時向本處、消防、海巡單位通報。 就其提供之場地、器材,確保場地安全、水上摩托車及其裝備保養良好、無損壞,並不得超過原設計乘載人數。 於遊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前確實檢查裝備及確認遊客已穿妥救生衣,並詳加說明、示範暨活動安全教育宣導。 活動途中不得棄置遊客不顧或任由遊客脫隊單獨活動。 五、帶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或提供場地、器材供遊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者,應要求遊客遵守下列事項: 遵守活動安全教育規定,並遵照說明及示範,確實穿戴救生衣及安全頭盔。 飲用含酒精成分飲料後,不得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羊癲症等疾病者,應先衡酌自身健康狀況及體能是否適宜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 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時,不得脫下救生衣、安全頭盔或解開其繫繩。 六、帶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違反第三點規定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具營利性質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白沙灣開放時間 茲因考量天候、海象與遊客安全等因素,公佈白沙灣遊憩區之非開放時間與開放時間如下: 非開放時間:原則於每年1月、2月、3月、4月及11月、12月,前揭月份無救生員駐站,請勿進入戲水及各項水域活動,以策安全。 開放時間:原則於每年5月、6月、10月每日09:00至17:00止;7月、8月、9月每日09:00 至18:00止。請於戲水區或聽從救生員指示從事水域活動。 ※前揭月份每日之開放時段以外時間,為不開放,因也無救生員駐站,也請勿進入戲水及各項水域活動,以策安全。 本處獲經氣象局發佈海、陸上颱風警報或其他天候、海象等因素不佳時,為考量遊客安全即暫停開放本海域各項遊憩活動,以策安全。 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 危險區域位置(詳公告位置圖)︰ 麟山鼻岬角石滬區一帶釣場(台2線23K) 富貴角婚紗廣場右側下方海灘區(台2線24.5K) 富基漁港港區入口消波塊旁淺灘區(台2線24.8K) 富貴角老梅溪口出海口處(台2線25.5K) 水尾漁港左側一線天景點礁石區 獅頭山公園中正亭下方步道岬角礁石區 海洋世界後方海王星碼頭邊堤 野柳舊隧道相思燈小凸岬 野柳地質公園(第三區野柳岬含畚箕湖礁石區、第三區瑪伶鳥石後方岩壁礁石區) 危險區域限制事項: 危險區域於中央氣象局預報下列天氣範圍時,禁止人員進入:發佈颱風警報為警戒區、預測平均風力達8級且浪高6公尺以上時。 人員進入危險區域靠近岸際活動,應注意危險波浪(瘋狗浪)並穿著救生衣,不得有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之行為。 違反前項限制事項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裁處如下: 危害自身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十萬元以下罰鍰。 危害自身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十萬元以下罰鍰。 溫泉泡湯須知 入浴前應先徹底洗淨身體。 患有傳染性疾病者禁止入浴。 患有心臟病、肺病、高血壓、糖尿病及其他循環系統障礙等慢性疾病者,應依照醫師指示入浴。 乾性及過敏性皮膚,應避免泡溫泉。 女性生理期間禁止入浴。 酒醉、空腹及飽食後,不宜入浴。 禁止攜帶寵物入浴。 浸泡溫泉時間一次不宜超過十五分鐘。 溫泉浸泡高度不宜超過心臟。 泡完溫泉後不宜直接進入烤箱,以免造成眼角膜傷害。 孕婦、行動不便老人及未滿三歲之幼兒,不宜入浴。 年歲較高、健康欠佳者,應避免單獨一人入浴,以免發生意外。 長途跋涉、疲勞過度或劇烈運動後,宜稍作休息再入浴,以免引發腦部貧血或休克現象。 泡浴中若有任何不適,請立即離池並通知服務人員。 下載專區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下載次數 附件下載 簽公共水域浮具安全使用及活動建議注意事項 1 MB 78 公共水域浮具安全使用及活動建議注意事項.pdf 1 MB 64 最後更新日期:2018-01-29